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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14:29:44來源: 內蒙古法制報作者:責任編輯:梁晶晶
近日,通遼市庫倫旗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被告人閆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以被告人閆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閆某與張某某(在逃)系男女朋友關系。2014年9月28日上午,被告人閆某在其出租屋內聽見男朋友張某某與另一名男子打電話合謀實施詐騙。張某某冒充某科技公司的銷售人員,出售保水劑,另一名男子冒充消防人員,假裝要購買化肥及保水劑,通過讓被害人花某從這家科技公司訂購保水劑后再出售給消防隊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花某123300元。被告人閆某在明知是男朋友騙取的錢財的情況下,幫助男友到銀行支取現金、轉賬。法院認為,被告人閆某明知張某某等人虛構事實,詐騙他人錢財的情況下,幫助取款、轉賬以及消費的行為,侵犯了司法機關追查犯罪、追繳犯罪贓物的正?;顒?,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庫倫旗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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